大乘起信論集述 ( 續篇 ) ◎釋見宏 述釋 中佛青季刊24期
乃至總說,依一切眾生,以有妄心(戴了這妄心的有色眼鏡)念念分別,皆不相應(妄從來不與真如相應),故說為空,若離妄心,實無可空故。
真如體不能用思慮分別獲得,眾生種種妄心,念念分別,都是徧計執性,它與真如實體不相應。是為了要遣妄心,離心緣相,故說為「空」。實際上妄心本空,依眾生執取而有,正所謂根塵為緣而生識心,並不是說真體是無。但是,若捨離妄心分別,諸法互不依賴,一念不生,當體寂滅。故真如體性本無可空的,如實之體無妄故說為空,並不是說真體是無,是「空」眾生執取妄想心罷了!因此,「空」是自我不取相,真無妄相;「不空」是諸法自性功德清淨本然。
所言不空者,已顯法體空無妄故, 即是真心(破除眾生聞說一切法空即起斷滅想),常恆不變,淨法滿足,則名不空,亦無有相可取,以離念境界,惟證相應故(若有可取之相,則必有能取之念,即不與真如相應)。六祖云:邪正盡打卻,菩提性宛然。
「常恆不變」:豎顯真體,三際無窮,無生滅之相。以離業行繫縛,故云不變。
「淨法滿足」:橫顯淨德,十方無盡,是自性本然之淨,以契合體相用「三大」及「不空」義。
常:常德。恆:樂德。不變:我德。
淨法:淨德。又,常:過去不生。恆:未來不滅。不變:現在不衰。
常:三際四相不能遷故。樂:三苦八苦不能害,以無生老病死故名恆。我:自在義,不為六塵所繫,皆自在。淨:染而不染,此非染淨相對的淨,而是超然無
染的淨。
「空」是對因緣相不生妄染;「不空」是能顯萬法,因緣相的存在;自體不空,即是真心。故說真如雖名不空,不同於世法有相可取。
「取相」:凡夫以六識心緣取六塵,
心遊相外,攝相入心,故曰取。
「證境」:諸佛以如實智證真如,心境融會,無內無外,故曰證。
在時間上,表示真如的體性是三世常恆不變(以離變易苦,非業所繫)。在空間上是淨法滿足,於真如中,顯示大智慧光明等的圓滿具足。如六祖證悟句:
菩提本無樹:對治所取空。
明鏡亦非臺:對治能取空。
本來無一物:能所雙亡。
何處惹塵埃:絕待空。
「無相」:若妄念所緣境界,則是有相,因離念無分別之境,是無分別智所證方能相應,故知無相。
心生滅者,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(末那識心)。所謂不生不滅(如來藏心或真如心),與生滅和合(末那識即八識見分,更起思量名末那識;思量能見是我故),非一非異,名為阿黎耶識(又稱「阿賴耶識」)。此依楞伽經而立。
從真起妄,真妄各別故非一。妄從真起,若妄即是真,真妄一體故非異。
如來藏是阿黎耶識的體,阿黎耶識是如來藏的相,故阿黎耶即如來藏,未起生滅心時名如來藏;已起生滅心時名阿黎耶,其名雖二,其體是一。
如來藏即法身之相,本覺因妄執而念起,緣如來藏是為心生,此心一起,前滅後生,相續不斷,心生心滅,皆依如來藏而有,若無如來藏,則心無所生。《楞伽經》云:「轉識(七識末那)滅,藏識(阿黎耶識)不滅。」
阿黎耶識是生滅現象的體,生滅現象是阿黎耶識的相,故本論所言的阿黎耶是真妄和合。
真諦三藏將「阿黎耶識」翻譯為「無沒識」,經千萬劫終不滅沒,故不失為義。玄奘大師翻譯為「藏識」。
唯識說,識有三位:
一、我愛執藏位。通一切異生,二乘有學及七地以前菩薩,皆起我執,執第八見分為我,故第八識名阿黎耶,此云執藏。
二、善惡業果位。通一切異生,至十地滿心,二乘無學等位,由善惡因感無記
果,果異於因,名異熟識(異時而熟,異類而熟)。
三、相續執持位。通因果一切位,以第八識,執持諸法種子及諸色根,令不壞、不散失,名阿陀那(言執持),阿黎耶識之別名。此識有三力:執取維持善色,惡之業因及有情之身體使不破壞。
此識有二種義(指賴耶之功用),能攝一切法,生一切法。云何為二?一者覺義。二者不覺義。
「攝一切法」即攝用歸體,轉眾生成佛,是不生滅覺義之功用。(覺真如,則一切法皆平等性空。)
「生一切法」即從真起念,轉覺悟成眾生,是生滅不覺之功用。(迷真如,則生一切生滅緣起法。)
覺是滅門,不覺是生門,覺即智,轉識成智名還滅;不覺即識,從真如生起
八識名生起。
覺者:覺照、覺察。阿黎耶雖是生滅的迷心,但能夠攝(包含)一切法;又有開發萬有之義,故有覺義和不覺義二種。如覺悟力大,就漸成悟界的清淨;如不覺之力大,就成迷界的染污向下墮落。
若心有念,是謂闇昧,名為不覺,這是以阿黎耶的妄染熏習業無始無明而說。心既離念則無闇昧,唯一靈知,名之為覺,這是以阿黎耶識的自體真相而說。所言覺義者,謂心體(真如本體)
離念(念指六、七識),離念相者,等虛空界,無所不徧,法界一相,即是如來平等法身(所證的法身),依此法身說名本覺。
「離念」:離於妄念。(心離六、七識之妄念,則對一切妄境都不會攀
緣。)
「離念相」:妄念已離,故放下一切執取,而有大智慧光明。無念者,即不著一切事物,其量即等虛空,無所不徧。(若妄境滅,法界的相對性緣起就會如如地接受,這與虛空的性質是同樣功能。)法界原來是同一相的,它叫做「如來平等法身」,我們依此法身之境來建立「本覺」
名相。
「本覺」:當知本無起念,以本無故名為本覺,雖終日終夜生起念頭分別,但其心體亦是如如毫不沾染。
何以故?本覺義者,對始覺說,以始覺即同本覺;始覺義者,依本覺故,而有不覺,依不覺故,說有始覺。
「始」者內因熏習,外假緣力,創然而有。因對本覺無法了解故要翻染,必須有一開始的覺,來策修用功,故本覺之義,是對始覺之義而說。始覺可顯現本有的性德,當下始本不二,故說始覺即同本覺。
「本覺」:本來自性具有的覺體(體,先天的,屬性德),指一念未生之前的當下而言。
「始覺」:由策勵修養之功,而顯無漏功德(用,後天的,屬修德),指初發心的修行人。
「依本覺有不覺」:此心體隨無明緣,就有動作妄念。(依本有覺性,忽起無明,迷失本覺,故名不覺。)指我們現前凡夫眾生。
「依不覺有始覺」:每一位眾生都有內熏返照之力,漸有微覺願求一切智的復元,直到究竟。(以佛法轉除無明,還復本覺,今藉始覺之力而達成。)如說睡人方有覺人;如睡是不覺,醒是始覺,不睡是本覺。
又以(始覺)覺心源故,名究竟覺。不覺心源故,非究竟覺。究竟覺指佛果位;非究竟覺指初地至十地。
「覺心源」:心體久被無明所障,而今顯現真如之本體。始覺本覺合一,登入佛位得究竟覺。假若不開本源心地妙法或只有在中間修道位中,就不能徹髓真心,是「非究竟覺」。
『修行之過程』:
此義云何?如凡人覺知前念起惡故,能止後念,令其不起(藉妄念而顯之,滅一分妄念即得一分覺體),雖復名覺(初醒也),即是不覺(初轉六識)。此凡夫指十信位的凡夫(內凡)。三聚中指不定聚眾生,外凡是邪定聚眾生。
「覺知」:能覺察知道,未入十信位以前,不信善惡因果之理,而造身口意惡業,到了十信位,才知道造惡必有惡報,故言覺知。
「能止後念」:迴光返照,見前念滅處,牽引後念,由是即在轉念處,制止後念,不令生起,亦是知第一念起妄念,不要再生起相續第二念,令第一念間斷不起。外凡眾生得知念頭,和未覺知之人相比叫覺,可是還名不覺。因此處用功是勉強遇到念頭,未見不生不滅之性故云不覺。
此文是覺四相(生住異滅)的滅相,因是滅念求覺,存有對立之覺,所以是粗相的覺。諸佛的「無念」是了念即覺,不滅念而當下覺,念已成覺,故名無念。
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(三賢位)等,覺於念異,念無異相,以捨粗分別執著相故(細念未離,實非真覺),名相似覺(二轉五識)。十住以上名正定聚眾生,包含十行、十迴向,此文乃覺四相的異相。
因地二乘人偏觀我空(以智慧觀察五蘊中無有我,可斷我執)。初發意菩薩,進求斷法執,此正屬十住位菩薩。依法性宗,實教菩薩,根性猛利,初發心時,便能達妄體空,順法性修行諸波羅蜜。
「覺於念異」:異者指分別內外,計我我所,貪瞋見愛等煩惱。而今漸漸與智慧相應,從異相而得微覺,此類行者,已斷三界見思,已了分段,是故所觀之境,唯是諸大種性,念念變異,相續不斷。
「念無異相」:既能覺異相之夢,彼所夢異相,永無所有,不生分別。(知人我之體,了無所得即我空義;或覺我法的差別對待,外相已空,異念亦不可得,
捨執取之念,不生分別。)
「以捨粗分別執著相故」:達到我空(離分段生死)之時,就能不起我執煩惱。「粗執著相」即六粗中的執取相與計名字相。
「相似覺」:二乘三賢如睡已醒一段時間還未真正的醒,只斷我空,未證法空,於初地證真如而言,還名不覺,未見真如,但比觀而知,故云相似覺。如初八、九日之朦朧的月亮光明,此位得知一切法皆幻化不實。
(待續)